阿尔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9-15  阿尔特(300825)公司公告

3.债权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华支行;

4.保证范围:主债权之本金(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3,000 万元)及 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因债务人违 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单项协议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 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 生法律法规或主合同及其项下单项协议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 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 额为人民币29,800 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7,49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 供的担保。相关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 保责任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州银行广州新华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