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股份: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1  测绘股份(300826)公司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3-078)。

一、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发布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了《202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0),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4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不超过人民币29,120,000元(含税);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145,6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0股,本年度不送红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结果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2022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3年7月11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0.8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截至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公司股本总额(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为145,600,000股。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29,120,000÷145,600,000=0.20元。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1元/股-0.20元/股=20.80元/股。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8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192.307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2%;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8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384.615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6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