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人数为9人。
4、本次董事会由储征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