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以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通讯会议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人数为9人,所有董事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
5、本次董事会由储征伟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测绘转债”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测绘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测绘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3月9日),如再次触发“测绘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3月9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测绘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测绘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详细情况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不提前赎回测绘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会议同意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