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关于上能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上能电气(300827)公司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能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上能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上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自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4月11日,若“上能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3年4月1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上能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上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2、自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5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上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6.31元/股的130%(含130%),后续可能会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能转债”投资风险。

一、“上能转债”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9 号),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20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000,000.00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3148”,债券简称“上能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即2022年12月20日至2028年6月13日。

二、“上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能转债”转股价格未进行调整。

三、“上能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1、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上能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5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上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6.31元/股的130%,即47.203元/股,后续可能会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上能转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上能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能转债”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