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0  上能电气(30082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3-063债券代码:123148 债券简称:上能转债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在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陈运萍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德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会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的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在发行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则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息/现金分红:P

=P

-D

送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两项同时进行:P

=(P

-D)/(1+N)

其中:P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71,283,146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年产25GW组串式光伏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129,592.91104,000.00
2年产10GW储能变流器、10GWh储能系统集成及20万台光储一体机建设项目110,268.7576,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75,000.0075,000.00
合 计314,861.66255,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日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经审议,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3]E1309号)。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的填补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相关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