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 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3-112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10月10日,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
2、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95.883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5%。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人数:153人。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能电气”)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9月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1、标的股票来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授予数量(调整前):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47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3,760.0864万股的1.9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77.8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59%,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额的80.38%;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92.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9%,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62%。
4、授予价格(调整前):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34.24元/股。
5、激励对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71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3、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2年8月22日起至2022年9月1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的意见。并于2022年9月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60)。
4、2022年9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2-061)。
5、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公司2022年权益分派于2023 年6 月16日实施完毕,即以公司总股本249,023,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416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761,039.6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293753股,合计转增106,924,715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55,948,624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7.80万股调整为540.0179万股,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由34.24元/股调整为23.89元/股。
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1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人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期归属,合计作废处理上述 17名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8.3131万股。作废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相应调整为491.7048万股。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2年权益分派,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数量由377.80万股调整为540.0179万股,首次授予价格由34.24元/股调整为23.89元/股。鉴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1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人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期归属,合计作废处理上述 17名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8.3131万股。作废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相应调整为491.7048万股。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放弃办理本次的全部归属,公司将作废处理上述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期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859股。除上述变动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放弃办理本次的全部归属,因此实际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为153名。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9月13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3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3日。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 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于当批次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为: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 |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公W[2023]A703号)显示: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338,541,793.58元, |
长率不低于3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较2021年增长114.08%。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达100%。 |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归属,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余154名激励对象考核中,其中有21人为S,82人为A,51人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100%。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放弃办理本次的全部归属,因此实际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为153名。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15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放弃办理本次的全部归属,因此实际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为153名。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1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人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期归属,合计作废处理上述17 名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8.3131万股。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放弃办理本次的全部归属,公司将作废处理上述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期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859股。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调整为153名,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195.8837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上市流通日: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
2、归属数量:195.8837万股(调整后),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5%。
3、归属人数:153人
4、归属价格:23.89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已获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1 | 陈运萍 | 中国 |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17.1526 | 6.8610 | 40.00% |
2 | HABIBUL BASAR | 孟加拉 | 核心业务人员 | 2.1440 | 0.8576 | 40.00% |
3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151人) | 472.1223 | 188.1651 | 40.00%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10月10日
2、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95.8837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5%。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23年9月22日,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正恒内验(2023)1012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9月19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经审验,截至2023年9月19日,公司已收到15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46,796,615.9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958,837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4,837,778.93元。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0月10日。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股本总额 | 355,948,624 | 1,958,837 | 357,907,461 |
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143,110.75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39元,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增加1,958,837股,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 年上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1、上能电气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失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作废失效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调整、归属及作废失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