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暨减持时间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3-120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
暨减持时间届满的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前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段育鹤,首发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敢峰、李建飞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一、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股东持股情况及减持股数相应调整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9,023,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4167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293753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55,948,624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 6月 16 日。因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段育鹤、陈敢峰、李建飞可减持股份根据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做如下调整:
股东名称 | (2023年4月24日)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2023年6月16日) | ||||
剩余计划可减持股数(股) | 公司总股本(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剩余计划可减持股数(股) | 公司总股本(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段育鹤 | 4,730,602 | 237,616,000 | 1.9909 | 6,761,805 | 355,948,624 | 1.8997 |
陈敢峰 | 2,074,284 | 0.8730 | 2,964,930 | 0.8330 | ||
李建飞 | 1,222,200 | 0.5144 | 1,746,982 | 0.4908 |
注:1、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公司2023年4月24日的总股本237,616,000股为计算依据。
2、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段育鹤、陈敢峰、李建飞所持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其剩余可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下降。
二、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的情况
1、被动稀释情况
段育鹤先生于2023年1月3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公司可转债于2022年12月20日开始转股,于2023年5月30日全部赎回,“上能转债”于2023年6月8日在深交所摘牌,段育鹤先生被动稀释股份比例为0.4564%。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完成,股份于2023年10月10日上市流通,段育鹤先生被动稀释股份比例为0.0490%。
2、主动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万股) | 减持比例(%) |
段育鹤 | 大宗交易 | 2023年8月7日 | 28.1600 | 193 | 0.5422 |
合计 | 193 | 0.5422 |
3、股份变动超过1%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段育鹤 |
住所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万顺道22号太湖国际一街区29号502室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10月10日 | |||||||
股票简称 | 上能电气 | 股票代码 | 300827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可转债转股稀释 | 0.4564 | ||||||
A股 | 193 | 0.5422 | ||||||
A股 | 限制性股票归属稀释 | 0.0490 | ||||||
合 计 | 1.0476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被动稀释:可转债转股;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完成,股份于2023年10月10日上市流通)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2022年12月30日)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3年10月10日)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365.3012 | 9.9547 | 3,187.9031 | 8.907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8.5989 | 0.6254 | 652.2258 | 1.822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16.7023 | 9.3293 | 2,535.6773 | 7.0847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段育鹤先生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730,60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9%),2022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段育鹤先生计划减持股数相应调整为6,761,80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0%)。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间届满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万股) | 减持比例(%) |
段育鹤 | 大宗交易 | 2023年8月7日 | 28.1600 | 193 | 0.5422 |
陈敢峰 | 集中竞价 | 2023年11月21日 | 29.6387 | 28.9428 | 0.0809 |
注:1、上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段育鹤、陈敢峰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建飞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2022年12月30日)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2023年11月23日)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段育鹤 | 合计持有股份 | 2,365.3012 | 9.9547 | 3,187.9031 | 8.907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8.5989 | 0.6254 | 652.2258 | 1.822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16.7023 | 9.3293 | 2,535.6773 | 7.0847 | |
陈敢峰 | 合计持有股份 | 1,037.1423 | 4.3649 | 1,453.5228 | 4.061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5.0802 | 0.2739 | 341.6736 | 0.954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72.0621 | 4.0910 | 1,111.8492 | 3.1065 |
四、其他说明
1、段育鹤、陈敢峰、李建飞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位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位股东减持股份事项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段育鹤、陈敢峰、李建飞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1、段育鹤、陈敢峰、李建飞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董监高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