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0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能电气”)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5GW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9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5,383,962.26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14,616,037.74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于2022年6月21日出具了“苏公W[2022]B071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1 | 年产5GW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 | 36,122.14 | 24,461.60 |
2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5,214.72 | 5,000 |
3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12,000.00 | 12,000 |
合计 | 53,336.86 | 41,461.60 |
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25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 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
1 | 年产5GW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 | 24,461.60 | 17,908.59 | 73.21% |
2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5,000 | 4,420.14 | 88.40% |
3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12,000 | 12,000 | 100% |
合计
合计 | 41,461.60 | 34,328.73 | 82.80%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年产5GW储能交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因政府土地招拍挂的流程晚于前期沟通的时间致使项目开工时间晚于计划时间。公司2022年可转债募投项目于2023年6月取得惠山区工业转型集聚区锦舟路与北洲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因土地购得时间晚于预期,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受到影响,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结合项目当期的实施进度,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前提下,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5GW储能交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
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延期后,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根据公司对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的研究,同意对公司“年产5GW储能交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进行延期,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年产5GW储能交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进行延期,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实际情况审慎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政策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能电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