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24日以现场告知和电话告知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更好的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作出修订,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修订后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修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