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的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虢实”)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虢合”)和上海虢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虢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上海虢实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合、上海虢盛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达到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1.0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虢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虢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住所 | 上海市市辖区杨浦区荆州路168号安联大厦603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0日 | |||
股票简称 | 锐新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828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虢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1)2023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对应的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039,400 | 0.63% | |||
其中:集中竞价 | 1,039,400 | 0.63% | |||
大宗交易 | - | - | |||
小计 | 1,039,400 | 0.63% | |||
(2)2024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对应的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613,300 | 0.37% | |||
其中:集中竞价 | 613,300 | 0.37% | |||
大宗交易 | - | - | |||
小计 | 613,300 | 0.37% | |||
上述变动前后合计情况 | |||||
合 计 | 1,652,700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4,646,700 | 8.89% | 13,907,400 | 8.4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646,700 | 8.89% | 13,907,400 | 8.4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上海虢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729,400 | 0.44% | 0 | 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29,400 | 0.44%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上海虢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4,630,500 | 2.81% | 4,446,500 | 2.7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630,500 | 2.81% | 4,446,500 | 2.7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20,006,600 | 12.15% | 18,353,900 | 11.1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006,600 | 12.15% | 18,353,900 | 11.1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2023年3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虢实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合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295,000 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2024年6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虢实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75,156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比例不超过1.38%)。 本次变动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上海虢实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合、上海虢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
注 1:本公告若出现比例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注2:计算上表“减持比例”、“占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均已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特此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