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董事会现就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作如下说明:
董事会认为,为了提高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成本核算与ERP信息管理系统适配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历年成本核算经验,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优化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成本核算,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各期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