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董事会现就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作如下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确保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变更内容及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