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金丹科技股票代码:3008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1号G1栋1015房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1号G1栋1015房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书 | 指 |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金丹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5%以下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93493692E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1号G1栋1015房 |
法定代表人 | 熊海涛 |
注册资本 | 38341万元 |
经营范围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6年10月18日 |
经营期限 | 2016年10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1号G1栋1015房 |
(二)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1 | 熊海涛 | 99.7392% |
2 | 袁成诚 | 0.2608% |
合计 | 100% |
(三)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在金丹科技任职情况 |
熊海涛 | 执行董事、经理 | 女 | 中国 | 广州 | 否 | 无 |
李森灵 | 监事 | 女 | 中国 | 广州 | 否 | 无 |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经营需要,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金丹科技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金丹科技股份不超过550万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2.9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已减持232.26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完毕本轮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实施本轮减持计划,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减持计划所披露的减持期间内将继续按照本轮减持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减持所持有金丹科技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4年10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2.26万股,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4746%(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26155%)。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金丹科技股份1,163.19万股,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6.24745%(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6.318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金丹科技股份9,30.93万股,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9999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0564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注: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为186,186,485股,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2,079,18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
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数 | 1,163.19 | 6.25% | 6.32% | 930.93 | 5.00% | 5.0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63.19 | 6.25% | 6.32% | 930.93 | 5.00% | 5.0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1163.19 | 6.25% | 6.32% | 930.93 | 5.00% | 5.06%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下列备查文件可在金丹科技董事会办公室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
熊海涛2024年10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熊海涛2024年10月14日
附表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南省周口市 |
股票简称 | 金丹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82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1号G1栋1015房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1,631,900股 持股比例:6.2474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2,322,600 变动比例:1.24746% 变动后持股数量:9,309,3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方式:大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取得批准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