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现代”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金现代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602.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8,51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45,781,8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2,728,2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4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1944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实验区分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 | 配电网运营服务管理系统项目 | 8,799.73 | 8,156.49 |
2 | 发电企业运行规范化管理系统项目 | 7,623.27 | 7,066.03 |
3 | 合检测与智能分析平台项目 | 7,245.00 | 6,715.41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414.68 | 6,872.69 |
5 |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 4,814.10 | 4,462.20 |
合计 | 35,896.78 | 33,272.8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合理配置所投资的产品,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范围、品种及期限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闲置资金投资于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授权事项
公司授权董事长及其委托的管理层人员在上述投资范围及投资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并建立现金管理台账;
3、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公司2023年5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泰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3、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
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现代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静 陈胜可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