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43,012.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366,500.00元,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2、自上述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0,12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2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6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2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户 | 股东名称 |
1 | 01*****849 | 韩锋 |
2 | 00*****813 | 张春茹 |
3 | 00*****467 | 吴龙超 |
4 | 03*****344 | 邹红 |
5 | 01*****218 | 程振淳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9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2号楼21层东区2101
咨询联系人:鲁效停
咨询电话:0531-88870618
传真电话:0531-88878855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