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关于“金现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30 证券简称:金现代 公告编号:2024-058债券代码:123232 债券简称:金现转债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现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
特别提示:
1、“金现转债”将于2024年11月27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金现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人民币3.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
3、除息日: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
4、付息日: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为:计息期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6日,票面利率为0.30%;
6、“金现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6日,截至2024年11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现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11月27日;
8、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02,512,5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025,125张,募集资金总额为202,512,500.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2月1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现转债”,债券代码“123232”。根据《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公告书》等有关规定,在“金现转债”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公司将于2024年11月27日支付“金现转债”的第一年利息,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金现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32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02,512,500.00元(2,025,125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02,512,500.00元(2,025,125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年12月19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年11月27日至2029年11月26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4年6月1日至2029年11月26日
9、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7%、第五年2.4%、第六年3.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23年11月27日(T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出具了《2023年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
【480】号 01),评级结果如下: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金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金现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6日,票面利率为0.30%,每10张“金现转债”(面值1,00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00元(含税)。对于持有“金现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40元;对于持有“金现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3.00元;对于持有“金现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3.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
2、除息日: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
3、付息日: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4年11月2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金现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本期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
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等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2号楼21层东区2101
咨询电话:0531-88870618
咨询邮箱:jxd0531@jxdinfo.com
特此公告。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