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瑞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2#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6人(其中董事蒋毅敏,3位独立董事刘进军、张俊民、钟彦儒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陆剑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季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相关报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对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管控作用,同意《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