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认真审阅公司的会议材料后,就《关于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刘进军
日期:2023年4月24日
独立董事:
张俊民
日期:2023年4月24日
独立董事:
钟彦儒
日期: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