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瑞股份:关于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8  派瑞股份(30083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31 证券简称:派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公司于6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宜恒女士(监事会主席)、张琳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肖秦梁先生

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27日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监事届满离任的情况

1.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高健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健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32,801股股份,高健全先生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2.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李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5,392股股份,李强先生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3.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翁琦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琦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高健全先生、李强先生、翁琦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1.李宜恒女士: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2009年会计专业毕业,先后在西安长兴会计师事务所、西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相关工作,现任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2021年11月至今,兼任西安电炉研究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宜恒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宜恒女士作为公司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张琳女士:中国国籍,1992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10月至今任西安金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琳女士作为公司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肖秦梁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09年8月担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第一研究室设备组助理工程师,2009年8月至2020年5月担任公司测试设备开发室技术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

师,2020年5月至2021年11月担任公司测试设备开发室主任助理,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测试设备开发室副主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肖秦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000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秦梁先生作为公司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