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瑞股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8  派瑞股份(30083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31 证券简称:派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白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郭永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张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岳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郭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白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郭永忠先生、张立先生、岳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郭伟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岳宁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白晨辉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即任职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岳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白晨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岳宁、白晨辉电话:029-81168036传真:029-81168110电子邮箱:IRM@chinaxaperi.com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13号

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公司原总经理陆剑秋先生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本次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剑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30,378股股份,陆剑秋先生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2.公司原副总经理庞艳丽女士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本次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庞艳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86,279股股份,庞艳丽女士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陆剑秋先生、庞艳丽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公司对陆剑秋先生、庞艳丽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白杰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 7月评定为助理工程师;1994年12月评定为工程师;1999年12月评定为高级工程师;2003年5月至2004年10月担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第三研究室副主任;2004年10月至2013年7月担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测试设备开发室常务副主任、主任;2013年7月至2020年6月担任公司测试设备开发室主任;2017年3月至2020年6月兼封测试验部主任;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封测试验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白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5,089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白杰先生作为公司总经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郭永忠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技术物理系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2015年在西安交通大学获得电气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2014年以前,在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第二研究室从事电力半导体器件研发及制造,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室副主任;2014年至今在公司元件生产部担任副主任,从事电力半导体器件研发及生产工作;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元件生产部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郭永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1,768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永忠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 张立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甘肃工业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1999年2月被评定为工程师;2008年7月被评定为高级工程师;1993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国家电力电子检测中心、第三研究室、IR西安模块开发中心,任助理工程师,从事半导体器件测试技术研究及IGBT模块研发工作;1999年1月至2004年5月在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合资公司西安爱帕克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担任技术部经理;2004年5月至2006年8月,在西安爱帕克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6年8月至2016年3月任西安爱帕克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西安爱派科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子公司西安爱派科电力电子有限公司10%股份。张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立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岳宁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9年2月,担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职员;2009年3月至2011年3月,担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建设办副主任;2011年3月至2016年2月,担任公司建设办主任;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担任公司股改办主任、建设办主任;2016

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岳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岳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6,799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岳宁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 郭伟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12月参加工作,2005年4月至2009年5月担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财务处处长助理,2009年5月至2011年3月担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财务处副处长,2011年3月至2011年7月担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财务处常务副处长,2011年7月至2015年9月担任公司财务室副主任,2015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室主任,2016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郭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8,784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伟先生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 白晨辉女士:中国国籍,199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工程专业。2018年7月至2020年4月担任平安普惠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西安东门分公司品质管理岗;2020年7月至2020年8月担任陕西基之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纳;2020年8月至2024年1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白晨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白晨辉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