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瑞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49,600.00元(含税)。2023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20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08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4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2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7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13号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岳宁; 咨询电话:029-81168036; 传真电话:029-81168110
七、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