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瑞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彩琳

查股网  2025-04-15  派瑞股份(300831)公司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我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彩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4月至1999年7月先后在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第二研究室、行业发展室工作;1999年7月至今,在西安理工大学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任教;202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出席股东会,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5500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会,本人出席1次,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4年度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召开了2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委派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候选人员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4年度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行。

(3)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4年度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共召开了5次会议,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报告、分红回报规划、中期分红预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4)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主持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4年度任职期间,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行,通过参加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沟通会等方式,对公司发展战略提出建议。

3.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内部审计报告,与内部审计人员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现场进行了事前沟通,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重点的汇报,持续关注审计工作进展。

5.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交流。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战略沟通会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与公司有关的新闻报道及行业动态信息,积极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意见及建议。

6.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帮助和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2.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郭伟先生为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郭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白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郭永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张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岳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完成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相关人员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事项外,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其他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彩琳2025年3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