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新产业(30083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厦21楼董事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饶微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3,050,6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0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845,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9,204,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21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020,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6,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534,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89%。

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督导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63,050,6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63,050,6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63,050,6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63,050,6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62,385,8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4%;反对664,8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356,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736%;反对664,8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63,030,0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000,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9%;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62,722,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1%;反对328,2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弃权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54,426,7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76%;反对8,623,9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24%;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396,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872%;反对8,623,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1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丁晨柳、李婷华、张蕾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5,154,280股不计入下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进行了表决。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57,896,4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020,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63,050,6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61,407,7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2%;反对1,642,9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77,9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623%;反对1,642,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3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饶微、高级管理人员丁晨柳、李婷华、张蕾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324,536,680股不计入下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进行了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投保方案如下:

1.投保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 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条件下,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8,217,4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9%;反对5,5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290,9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724,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59%;反对5,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弃权290,9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6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 律师姓名:李小康律师、蔡德耀律师

(三)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