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9  新产业(300832)公司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蕾、丁晨柳、刘海燕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股、240,000股、300,000股(分别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0382%、0.0305%、0.0382%)。若在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3年5月9日,上述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近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张蕾、丁晨柳、刘海燕分别出具的《股东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3年8月9日,上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786,126,335股变为785,718,785股,因此上述已披露减持计划的股东张蕾、丁晨柳、刘海燕所持公司股份总数及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进行相应调整。

二、 减持计划的减持结果情况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女士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日,刘海燕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刘海燕合计持有股份1,139,7000.14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1,1630.0383%
有限售条件股份838,5370.1067%

注:1、上表中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较减持计划披露时减少系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致;2、以上占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公司最新股本785,718,785股来计算; 3、上述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蕾女士、丁晨柳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丁晨柳集中竞价2023年06月14日60.787020,0000.0025%
集中竞价2023年06月15日62.667670,0000.0089%
合计90,0000.0115%
张蕾集中竞价2023年06月15日63.500050,0000.0064%

注:1、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2、以上占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公司最新股本785,718,785股来计算;3、上述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蕾女士、丁晨柳女士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减持前减持时间届满后
股数(股)占总股本的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丁晨柳合计持有股份902,6000.1149%812,6000.103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49,1630.0317%159,1630.0203%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减持前减持时间届满后
股数(股)占总股本的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653,4370.0832%653,4370.0832%
张蕾合计持有股份3,391,5000.4316%3,341,5000.425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63,5500.1099%813,5500.1035%
有限售条件股份2,527,9500.3217%2,527,9500.3217%

注:1、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较减持计划披露时减少系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致;2、以上占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公司最新股本785,718,785股来计算;3、上述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上述股东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

4、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 张蕾女士、丁晨柳女士、刘海燕女士分别出具的《股东减持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