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翁先定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按公司截至减持计划告知函出具日的股份总数786,126,335股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5,722,526股),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可以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公司总股本由786,126,335股减少至785,718,785股,因此翁先定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翁先定先生出具的《关于新产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1月30日,上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 |
翁先定 | 大宗交易 | 2023年7月19日 | 48.00 | 1,250,000 | 0.1591% |
注:1、上表“减持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公司最新股本785,718,785股计算;2、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翁先定 | 合计持有股份 | 26,197,200 | 3.3324% | 24,947,200 | 3.175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197,200 | 3.3324% | 24,947,200 | 3.175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上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减持计划告知函出具日的总股本786,126,335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公司最新股本785,718,785股计算。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上述股东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公司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自身投资决策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翁先定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 翁先定出具的《关于新产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