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时间届满的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时间届满的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5,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小红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0,000(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0458%)。若在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发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号:2023-060),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86,126,335股减少至785,718,785股,因此张小红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及其占总股本比例、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张小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2月8日,上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且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张小红 | 集中竞价 | 2023年8月29日 | 61.01 | 30,400 | 0.0039% |
集中竞价 | 2023年8月30日 | 61.27 | 6,070 | 0.0008% | |
集中竞价 | 2023年9月4日 | 61.80 | 40,000 | 0.0051% | |
集中竞价 | 2023年9月5日 | 60.94 | 98,300 | 0.0125% | |
集中竞价 | 2023年12月6日 | 71.05 | 160,000 | 0.0204% | |
集中竞价 | 2023年12月7日 | 70.92 | 25,000 | 0.0032% | |
合计 | -- | 359,770 | 0.0458% |
注:1、上表“减持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公司最新股本785,718,785股计算;2、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小红 | 合计持有股份 | 2,094,170 | 0.2664% | 1,640,350 | 0.208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78,718 | 0.0482% | 18,948 | 0.002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15,452 | 0.2182% | 1,621,402 | 0.2064% |
注:1、上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减持计划告知函出具日的总股本786,126,335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公司最新总股本785,718,785股计算;2、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较减持计划披露时减少系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致;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张小红先生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上述股东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且时间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
4、张小红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张小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