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03  新产业(300832)公司公告

Snibe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7 月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 币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7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7 月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2,24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63%,最高成交价为45.4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9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9,965,212.00 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 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选择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