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1-29  浩洋股份(300833)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三、关于《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通过审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艳杨雄文
丁晓明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