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完成交割的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完成交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30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浩洋(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aoyang (Hongkong)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浩洋香港投资”],拟以自有资金 2,668,550 欧元收购Keylight Holding B.V.、Wel Ventures B.V.、Erik Berends Beheer B.V. 合计持有的荷兰私人有限责任公司Follow- Me Holding B.V.(以下 简称“Follow- Me” 或“标的公司”)66.67%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8)。
二、交割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收购已完成国内境外投资备案相关手续,同时完成 荷兰当地交割全部前置工作。2026 年9 月7 日,浩洋(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已按照《股权收购协议》及《公证人函》约定,将全部交易对价2,668,550 欧 元足额支付至荷兰公证人HVK Stevens Legal B.V.名下第三方托管账户。2026 年 9 月8 日,荷兰公证人正式签署出具股权转让公证契约(Notarial Deed of Transfer),完成标的公司股权法定权属变更,标的公司荷兰商会(KvK)工商登 记信息同步更新。至此,本次收购项下全部交割条件已履行完毕,浩洋香港投资 已合法取得Follow- Me Holding B.V.66.67% 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Follow- Me 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三、备查文件
1、浩洋(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公证第三方托管账户支付交易对价的 银行付款凭证;
2、荷兰公证机构出具的《股权转让公证契约(Notarial Deed of Transfer)》;
3、荷兰商会(KvK)出具的标的公司最新工商注册登记摘录;
4、境外投资备案回执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