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环材: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4-04-27  星辉环材(300834)公司公告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星辉环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杨阳联系电话:021-20639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欧俊联系电话:021-20639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次(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详见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项目工作内容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3年12月1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1、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进行讲解。2、结合市场近期监管处罚案例,就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违规处罚案例及所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重点解析。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过程中,公司误将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剩余资金中的27,945.00万元视为超募资金进行划转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转回。以上事项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亦未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保荐人将督促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专户的有效管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受宏观经济放缓、下游需求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价差收窄、毛利率下降,公司经营业绩下滑保荐人向公司了解业绩下滑的原因,并提请公司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改善经营业绩,督导上市公司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的承诺不适用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3、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4、IPO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5、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不适用
6、相关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不适用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26日

潘杨阳欧 俊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