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环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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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8 月28 日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2026 年8 月18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 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出 席会议董事7 名。其中,董事周清先生、纪传盛先生、陈秀燕女士、杨旸女士以通 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雁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6 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6 年 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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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公司注册 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期公司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根据公司2026 年 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仅指母公司)2026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46,508,042.9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9,453,276.39 元,扣除2026 年上半年 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18,418,113.20 元,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实际可分配利润 为207,543,206.12 元。
为持续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 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及股东利益,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181,119,092 股(总股本193,712,353 股扣除公司回 购账户持有的股份12,593,261 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8,111,909.20 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 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 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6 年5 月20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 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 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全权办理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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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