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磁科技:2023-02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