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左毅、曹瑞国、陈结淼
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