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磁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小投资者单独 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3 月10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3 月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3 月10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3 月10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3818 号天鹅湖万达广 场1 号楼23 层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0 人,代表股份49,127,95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2.440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31 人,代表股 份1,425,7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7%。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 人,代表股份47,832,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1.320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8 人,代表股份1,295,5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192%。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夏 园强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998,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356%;反对126,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弃权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5,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906%;反对126,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50%;弃权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4%。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提案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49,000,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403%;反对126,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弃权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8,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519%;反对126,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50%;弃权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1%。
(2)提案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49,000,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403%;反对126,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弃权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8,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519%;反对126,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50%;弃权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1%。
(3)提案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提案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48,996,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316%;反对126,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弃权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5)提案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48,995,9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314%;反对126,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弃权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3,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433%;反对126,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50%;弃权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7%。
(6)提案2.06 限售期
(7)提案2.07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49,006,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521%;反对116,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3%;
弃权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03,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587%;反对116,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66%;弃权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7%。
(8)提案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48,996,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324%;反对126,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弃权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4,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784%;反对126,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50%;弃权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7%。
(9)提案2.09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同意48,996,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316%;反对125,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4%; 弃权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3,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503%;反对125,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08%;弃权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9%。
(10)提案2.1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49,002,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449%;反对118,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4%;
弃权7,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00,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097%;反对118,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18%;弃权7,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5%。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993,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267%;反对129,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7%; 弃权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1,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820%;反对129,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33%;弃权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7%。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993,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267%;反对127,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3%; 弃权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1,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820%;反对127,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91%;弃权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9%。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012,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645%;反对109,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2%; 弃权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10,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65%;反对109,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76%;弃权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9%。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002,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442%;反对119,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8%; 弃权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00,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852%;反对119,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60%;弃权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夏园强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并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 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