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奥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公司股东庄华锋先生、史凤华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8,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91%)、943,800股(占总股本的1.4739%)。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收到庄华锋先生、史凤华女士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庄华锋先生、史凤华女士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华锋先生、史凤华女士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目前其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352,9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2363%)、3,77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8958%),且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二、其他情况说明
1、股东庄华锋先生、史凤华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提前终止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及相关承诺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庄华锋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2、史凤华女士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