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奥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
的公告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朱莉华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3,1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59%(不超过剔除当时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1.0000%)。公司股东庄华锋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3,1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59%(不超过剔除当时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1.0000%)。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朱莉华女士、庄华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剔除回购) |
| 朱莉华 | 未减持 | ||||
| 庄华锋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5日 | 77.01 | 146,000 | 0.1584 |
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朱莉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6,386,707 | 6.9282 | 6,386,707 | 6.928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96,677 | 1.7321 | 1,596,677 | 1.732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90,030 | 5.1962 | 4,790,030 | 5.1962 | |
| 庄华锋 | 合计持有股份 | 4,446,262 | 4.8233 | 4,300,262 | 4.664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11,566 | 1.2058 | 965,566 | 1.047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334,696 | 3.6174 | 3,334,696 | 3.6174 | |
注:表格中涉及的“占总股本比例”计算时,按公司当前总股本92,685,610股剔除回购专户中501,915股后的92,183,695股计算。本公告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的结果,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差异为小数项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本次减持进展事项不存在违规情形,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朱莉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2、庄华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