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1  浙矿股份(300837)公司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人),无董事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利华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业务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有融资需求的下游非关联客户的融资问题,公司拟对客户福建丽鑫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申请人民币1408.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笔贷款仅用于向公司支付部分设备款。

公司在办理担保过程中将审慎评估客户的经营风险并结合客户资信状况和实际情况确认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如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设备抵押担保等反担保措施,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合作银行、客户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同时有助于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实现了公司与客户的共赢。本次为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款项专用于向公司支付设备款,并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1)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