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21  浙矿股份(300837)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贷款仅用于向公司支付设备款,同时公司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措施,综上,该担保事项风险总体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徐晓东 季立刚 徐兵

2023年6月21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晓东季立刚徐兵

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