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比例达到10%的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比例达到10%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1号”文同意注册,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32,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3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浙矿转债”,债券代码“123180”。公司控股股东陈利华及一致行动人段尹文共计持有浙矿转债1,120,0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0000%。其中,陈利华配售1,0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31.2500%;段尹文配售12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
3.7500%。(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2023-013))。
2023年10月10日,陈利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浙矿转债450,0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4.0625%,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比例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近日,公司收到陈利华先生通知,其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浙矿转债”380,0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1.8750%,本次变动后,陈利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浙矿转债”29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9.06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本次变动前持有情况 | 本次变动情况 | 本次变动后持有情况 | |||
持有可转 | 占可转债 | 变动数量 | 占可转债 | 持有可转 | 占可转债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债数量(张) | 发行总量比例 | (张) | 发行总量比例 | 债数量(张) | 发行总量比例 | |
陈利华 | 550,000 | 17.1875% | -380,000 | 11.8750% | 170,000 | 5.3125% |
段尹文 | 120,000 | 3.7500% | 0 | 0 | 120,000 | 3.7500% |
合计 | 670,000 | 20.9375% | -380,000 | 11.8750% | 290,000 | 9.0625% |
特此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