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股份: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333000353
发证日期:2023年12月8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23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二、备查文件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