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5-26  浙矿股份(300837)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23180

债券简称:浙矿转债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配采用派息 比例不变的权益分派方式;

2. 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

3. 本次权益分派期间,“浙矿转债”不暂停转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公司于2026 年5 月18 日召开了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18 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 元(含税),公司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二)截至2026 年5 月25 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5,589 股,因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浙矿转债;债券代码:123180)正处于转股期,在本次权益 派发股权登记日前,如有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则相应增加。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一)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 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6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30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

(三)截至2026 年5 月25 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5,589 股,因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浙矿转债;债券代码:123180)正处于转股期,在本次权益 派发股权登记日前,如有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则相应增加,公司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四)本次权益分派期间,“浙矿转债”不暂停转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 年6 月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6 月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5 湖州君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2*****765 陈利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5 月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6 月2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说明

(一)本次权益分派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0.30 元/股,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收 盘价-0.30 元。

(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47.89 元/股调整为47.5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林为民、马杰

咨询电话:0572-6955777

传真电话:0572-6959977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

间安排的文件;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