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一)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控制阀行业继续受益于制造业转型升级、智能制造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趋势,相关产品市场需求持续上升。公司紧抓发展机遇,加大对下游市场和大客户的开发力度;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对下游行业的产品结构、制造模式等方面进行全面调研,持续加大研发力度,提升产品质量,加强自身产品与下游行业的匹配性,切实解决客户的实际需求与应用难点;加快新厂区的建设并完成搬迁,公司产能进一步提升,更好地承接市场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体系,从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高效益。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282.88万元,同比增长47.14%;营业利润11,794.97万元,同比增长22.96%;利润总额11,772.97万元,同比增长22.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80.17万元,同比增长25.26%。
(二)新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聘任卢正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增选杨瑞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冯辉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终止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因合作情况发生变化,无法达成《收购意向协议》约定的收购条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终止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陈锦法、王玉燕、五洲装备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回购协议》)。根据《股份回购协议》,陈锦法返还1,000万元定金并按公司实际支付对价回购公司已收购的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王玉燕、五洲装备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陈锦法已返还1,000万元定金及部分股权回购款共计支付6,150万元,并承诺将于2023年05月25日前向公司支付剩余款项。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虽然对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收购并未能按预期进行,但公司终止收购的行为,是基于实际发展情况以及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并经综合考量,为保障公司权益,出于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降到最低而作出。
(四)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次股权激励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4.00万股(首次授予237.00万股,预留37.00万股),授予价格为8.20元/股。
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相关工作。
(五)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整体搬迁工作,由原浙江省瑞安市高新技术(阁巷)园区搬迁至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同时完成了注册地址变更。新厂房占地面积82亩,由募投项目以及公司自建项目组成。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60.7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894.12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1,222.11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人民币2,788.77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剩余募集资金经审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新厂房的投入使用,进一步的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推动规模经济建设,并有利于公司产品线的拓展,能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对定制化产品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控制阀产品与服务。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对审议事项进行充分论证,谨慎决策,并发表了明确的表决意见,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每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都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03/29 |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卢正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04/25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2/07/19 | 《关于提名杨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冯辉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公司分支机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08/22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终止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09/09 | 《关于签署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协议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09/16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10/14 |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10/24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报告期内股东大会会议及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3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并组织,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2022/04/22 |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08/08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增选杨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增选冯辉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10/10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三)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独立、客观、公正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供董事会决策参考,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建立了完善的议事规则,各委员会分工明确,并严格依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
三、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关系,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强化信息披露工作。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与投资者的日常沟通及来访接
待工作,如通过投资者互动平台、全景网等加强与投资者进行互动,通过投资者热线,及时为投资者答疑解惑,并妥善安排投资者来访调研接待工作等。
四、公司发展战略
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耕主营业务;通过“内生+外延”双轮驱动,开拓市场、扩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在十四五末,让“浙江力诺”成为流体控制领域头部品牌之一。
五、2023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具体体现在:
(一)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积极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督促管理层落实相关经营计划,努力推动实施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
(三)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及风险管理、审计的监督,实现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全面监控,促进公司保持内部控制有效性,以提升董事会及管理层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程序,不断提高经营效率和效益;
(四)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培训,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