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04月26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我们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