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戴志德先生的辞职报告。戴志德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戴志德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良好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戴志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7%;并通过瑞安市润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3%;戴志德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戴志德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戴志德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7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