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董事会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6,521.49万元,同比增长72.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76.92万元,同比增长405.37%;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227,048.02万元,同比增长32.67%;净资产100,190.13万元,同比增长
17.29%;实现每股收益0.86元。
二、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及各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则积极行使职能,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01.11 |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 2022.04.25 |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七次会议 | 3、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 2022.08.11 | 1、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八次会议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08.29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09.16 |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09.29 |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10.26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对新加坡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2.12.29 |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
案》;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规范组织股东大会召开,认真落实各项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顺利实施,确保了广大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有效维护和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情况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01.27 |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2022.05.17 |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9、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10.11 |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10.18 |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联交易、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履行了有效监督、检查职责。
2、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和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就涉及公司重大战略发展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任职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积极履行职责。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高管薪酬等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电话、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线上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有效增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同时,公司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公司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公司官网及时更新相关消息,以便于投资者能全面快捷的获取公司信息。
公司把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来开展,不断学习、不断创新,今后公司将以更丰富的方式和途径,建立好与资本市场良好的沟通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效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以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同时,公司组织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六、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努力推动实施公司的战略规划,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密切关注市场行业变化,优化公司战略规划,夯实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