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博汇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博汇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56 债券简称:博汇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22日起至2028年8月15日止
3、暂停转股时间:2023年5月11日起
4、恢复转股时间: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近日实施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详见附件)及有关业务办理指南的规定,自2023年5月11日起至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56;债券简称:博汇转债)将暂停转股,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博汇转债”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附件:《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的规定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在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