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关于税收政策对公司经营影响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税收政策对公司经营影响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对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进行了公告,公司关注该税收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环境产生影响,特此提示,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3年6月30日发布《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以下简称“《消费税执行口径》”),为促进成品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将符合《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的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进行了公告,其中规定“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5号、7号、10号、15号、22号、32号、46号)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公告所列油品,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对此,公司高度重视,并认真分析了《消费税执行口径》相关内容,现将该政策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提示如下:
《消费税执行口径》的实施预计近期可能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为应对该政策影响,目前公司相关产品售价已进行调整,价格向下游进行传导,降低了部分不利影响。具体影响情况需要继续观察后续市场的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影响情况,并严格依照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积极落实消费税征收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如下措施:
1、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经验和技术,已与众多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与客户保持友好沟通,并将根据市场情况对相关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尽量减少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2、公司积极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沟通,了解政策的背景,并结合市场反应,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
3、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家和行业政策动态,深度分析相关政策法规,把握政策动态与趋势,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降本增效,保持公司的竞争力。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影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