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10  博汇股份(30083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债券代码:123156 债券简称:博汇转债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议案3.07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1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8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尤丹红女士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5,407,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489%(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5,386,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4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3.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407,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407,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407,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407,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407,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407,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05《关于修订<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407,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20,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06《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407,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0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407,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407,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20,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09《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407,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劳正中、曹丽慧

3、结论性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