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关于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暨风险提示公告

查股网  2024-03-29  博汇股份(300839)公司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澥浦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公司“重芳烃衍生品”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这将对公司生产重芳烃衍生品装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按税务通知书的要求,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则对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影响约为3.0亿元,业绩将由盈利转为大额亏损(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公司对《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要求存在较大异议,将继续与税务机关保持积极沟通,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澥浦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

事由:按规定申报缴纳成品油消费税

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三条

通知内容:根据你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你单位2023年7月以后生产销售的“重芳烃衍生品”应以重芳烃按规定征收消费税。限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

起30日内按规定申报缴纳成品油消费税。

二、相关情况说明

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3年6月30日发布《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公司关注该税收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环境产生影响,于2023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税收政策对公司经营影响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2023年7月起,公司开始对芳烃抽提装置进行了改造,产品由重芳烃升级到重芳烃衍生品,且就产品升级改造、生产情况、产品变化等事项与主管税务机关保持沟通,且于2023年9月正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了重芳烃衍生品产品检测、鉴定报告等升级备案资料书面文件,同时报备公司正式销售开票。主管税务机关也另行对公司重芳烃衍生品产品进行了取样检测,并未提出异议。而且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消费税是按税目表具体征税的,即税目表中列示的产品要征税。所有的消费税税目表及本次11号公告中都没有列示重芳烃衍生品;税务总局公告的法规中均提到重芳烃和重芳烃衍生品为两种不同产品,并未将重芳烃衍生品归属重芳烃范畴。基于上述的沟通情况,公司在完成产品调整、报备后正常开展销售、开票等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后续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2023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93),以及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活动中(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011、2023-012、2023-014、2023-015、2023-016、2023-017、2023-018、2024-004、2024-006),就公司应对措施、影响及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说明。

三、通知书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重芳烃衍生品”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这将对公司生产重芳烃衍生品装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经该装置生产的重芳烃衍生品2023年7月-12月共销售140,372吨,2024年1-3月共销售85,000吨(预估)。如按税务通知书的要求,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则对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及2024年一季度的利润影响分别约为3.0亿元和2.0亿元,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以及未来年度生产经营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23年公司业绩将由盈利转为大额亏损(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公司生产环保芳烃的装置生产的产品不涉及重芳烃衍生品,不受影响。

四、公司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成立应对小组,聘请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论证,对《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要求,也存在较大异议。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消费税是按税目表具体征税的,即税目表中列示的产品要征税,没有列示的就不在征税范围内;第二、税务总局公告的法规中均提到重芳烃和重芳烃衍生品为两种不同产品,并未将重芳烃衍生品归属重芳烃范畴。因此公司将继续与税务机关保持积极沟通。

此外公司还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提高相应产品的销售价格,密切关注和跟踪产品市场的变动状况;

2、适当减少相应产品的产能,在该事项进一步明确后,确定受影响产品的未来方向;

3、加强环保芳烃油产品的产能和销售力度,增加未受影响的产品业务的销售规模,弥补经营业绩,同时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影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税务事项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